联系我们
姓名:高正尉
手机:13879185696
邮箱:1258055076@qq.com
证号:13601200310771255
律所: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555号时间广场B座7层
故意伤害
如何认识强迫卖血罪
来源:南昌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nclsxsbh.com/ 时间:2014/4/23 16:55:12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强迫卖血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采集、供应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以暴力、威胁方法迫使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犯 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按照刑法的规定,强迫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3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