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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侮辱罪的概念和如何构成数罪并罚

来源:南昌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nclsxsbh.com/   时间:2014/3/26 16:55:12

   核心导语:在关于侮辱罪的一个构成中,主要的关于其暴力的使用的情节是怎么样的呢?可能在触犯了侮辱罪的同时,还会构成什么罪名呢?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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