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姓名:高正尉
手机:13879185696
邮箱:1258055076@qq.com
证号:13601200310771255
律所: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555号时间广场B座7层
刑罚种类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来源:南昌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nclsxsbh.com/ 时间:2014/3/26 16:52:26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死缓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